苏某行政纠纷案
案情简述:苏某系某市某乡居民,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其住房下发了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》,但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》记载的四至范围与实际不符,导致苏某与邻里产生纠纷。
苏某找到律师后,经比对分析,发现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与其宅基地许可证不一致。律师前往苏某家中进行了实地测量,发现规划许可证却与实际不符,遂提起行政诉讼。后经律师与法官及被告沟通,被告同意为苏某修改规划许可证,并于第二天将修改后的许可证发放给了苏某。此案前后历时一周,律师没有采取坚持诉讼的策略,而是以满足当事人目的为首要考虑,以最便捷、最有效的策略达成了当事人的目的。